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集团纪委现结合市纪委要求和集团实际,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廉洁、文明、节俭过节,现就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廉洁防线

集团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自觉树立规矩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二、严守纪律规矩,践行廉洁自律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 
      ●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不得使用公款、公车、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 严禁违规发放福利:不得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实物,不得以任何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 严禁奢侈浪费行为:在祭扫活动中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不得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
  ●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 严禁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祭扫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机敛财,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 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不得借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清明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深化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威慑力。


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良好氛围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弘扬绿色文明安全的祭扫新风;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优良作风展现新作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