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三号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大连地铁3号线12座车站语音广告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商。诚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履约能力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
一、招商项目名称
大连地铁3号线12座车站语音广告经营权招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项目资源概况:
本次招商的语音播报广告资源覆盖大连地铁3号线全线12座车站,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媒体资源:
1.列车到场前5秒广告播报;
2.列车报站环节5S广告播报;
3.站内直梯语音广告播报(3台)及电扶梯语音广告播报。
(二)招商范围
上述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包含内容策划、录制制作、商业运营。
(三)运营规范与合规要求:
为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与服务体验,广告播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标准:
1.优先级原则:广告不得打断、覆盖任何运营报站、安全提示及应急广播信号。
2.内容合规性: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包含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用语(如“最佳”、“第一”等);严禁涉及违法、低俗、敏感及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涉及房地产类广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承诺升值、不得使用时间、距离类模糊表述。
3.安全无干扰:不得对站内应急通道、疏散空间造成任何影响;不得干扰乘客对导向标示和安全警示信息的识别。
三、合作模式及租赁期限
(一)合作模式
本次招商采用固定租金模式。响应人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31.5万元(¥315,000.00)。
(二)租赁期限
1.首签期限:首次合作租赁期限为1年。
2.续签机制:合同期满前,若响应人无违约行为且双方对合作无异议,可续签合同一次,续签期限为1年。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合规承诺:中选后不得将经营权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3.信用惩戒限制: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项目: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 五、招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商人电子邮箱716031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申请”。(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将通过邮件电子版发送。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大连市金州区振兴路12号地铁海湾基地5楼会议室。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盖章并签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三号线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振兴路12号地铁海湾基地三号线分公司
联 系 人:都 鹃
联系电话:0411-88093773、17541169691
电子邮箱:71603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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